台灣護理學會
「臨床教學策略與模式競賽-護理臨床教師組」作業要點

103.03.01 第30-7次護理行政委員會會議通過
109.03.13 第32-7次護理行政委員會議修訂
一、 辦理宗旨:
因應世代變遷,護理臨床教學的策略與模式亦需不斷地更新及促進學習效果,因此護理臨床教師需要依據課程目標及教學理論,發展創新教學策略與模式,以培養學習者臨床思考判斷能力、臨床操作能力及對臨床護理實務的興趣。
二、 活動目標:
(一) 鼓勵護理臨床教師改進並創新教學策略。
(二) 發掘優良臨床教學策略與模式。
(三) 提昇護理臨床教師的教學品質以及臨床教學能力。
三、 辦理單位:台灣護理學會護理行政委員會(於109年後已停辦)
四、 參賽資格及教案規範:(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一) 由服務機構護理(部、科)主任推薦報名參加。
(二) 參與競賽成員須具衛生福利部臨床護理師培訓計畫之護理臨床教師資格(需檢附通過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之師資認證證明),且擔任護理臨床教師。
(三) 參與競賽每案成員至多3人,皆需為本會活動會員。
(四) 目前任職『通過教學醫院評鑑之機構』(以報名截止日為準)。
(五) 參賽教案之教學對象須註明為衛生福利部臨床護理師培訓計畫之學員。
(六) 請選取教學歷程中最具精華、創意且值得推廣之教學策略參賽。
五、 參賽辦法:  
(一) 報名費用:免費。
(二) 受理件數:依服務機構床位數,小於1000床者以1件為限,1000(含)床以上者以2件為限。
(三) 報名日期:參賽者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參賽報名表(附件一)、「授權同意書」(附件二)、「臨床教學策略與模式教案」書面資料一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一份),以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截止日下午5時前)至本會(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81號4樓 台灣護理學會收,信封請註明「參加臨床教學策略與模式競賽」),逾期恕不受理。
六、 教案格式:
(一) 教案內容應包含「主題名稱」、「創作動機或理念」、「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教學策略、活動及流程」、「跨領域團隊合作之教學歷程」、「教學成效評值與回饋」、「教學策略之推廣」等。
(二) 教案資料:
  1.初審:
  (1)摘要單獨一頁,以500字為限。
(2)書面資料全文以word檔呈現,包含圖表及所有附件以16頁為限(不含封面、目錄、摘要以及參考資料),請採A4紙張並以電腦繕打雙面列印,字型大小14,一頁600字(30字×20行),行間距離採單行間距,上下邊界各2公分,左右邊界各3.17公分,並請編頁碼。
(3)圖、表、參考資料請依最近期護理雜誌採用之APA版本格式書寫,唯中文文獻不需加英譯。
(4)基於公平、公正原則,書面審查資料中(含圖表及所有附件)不得出現機構名稱、相關人員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送審機構之資訊。
  2.複審:
  (1)教案作品可包含多元的教材內容,如配合教案所製作的教具或拍攝之影片等。
(2)簡報請用*.ppt、*.pdf等普遍格式製作為宜;多媒體影片需為MPG、AVI、WMV及MP4等格式且可由Windows作業系統內建軟體播放之檔案格式;照片格式以JPG、BMP及GIF為限,如因無法播放而導致權益受損,後果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 教案編撰時須合法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並註明出處,以維護智慧財產權。
七、 競賽方式:
本競賽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進行:
(一) 初審
邀請具有護理教育、臨床教學、護理實務輔導之專業先進擔任評審委員,評審委員應迴避服務於同機構之參賽者,依據各參賽者檢附之書面資料進行評選審查,評分表如附件三,評分方式如下:
評分項目 比重
創作動機或理念 10% 
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 10% 
教學策略、活動及流程 25% 
跨領域團隊合作之教學歷程 10% 
教學成效評值與回饋 25% 
教學策略之推廣 20% 
1. 每篇作品由三位評審委員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審,各組依作品評分排序及評分分數決定名次,擇優選出作品進入複審。
2. 初審結果將以信函及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並公告於本會網頁最新消息。
3. 通過初審者將擇期擇地進行複審。
(二) 複審:
通過初審之入圍作品,參賽者需親自至複審現場進行教學成效說明與展示,其發表形式不拘,如Power Point、角色扮演、實際演練、影片…等方式皆可,複審報告內容需採用原投稿作品,每個作品發表15分鐘(包含準備時間)。評分表如附件四,評分方式如下:
評分項目 比重
創作動機或理念 5% 
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 10% 
教學策略、活動及流程 20% 
跨領域團隊合作之教學歷程 10% 
教學成效評值與回饋 20% 
教學策略之推廣 15% 
口頭報告整體表現 20% 
 
1. 入圍複審之參賽者,親臨現場說明與展示之資料需燒錄製成光碟一份,依本會網站公告日期前送達本會,逾期未繳交者,則撤銷入圍複審資格及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光碟資料片寄出前請確認為有效光碟,若無法讀取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因本會須事先測試報告資料,複審決賽當日恕不接受更換作業。
2. 邀請五位評審委員進行評選,評審委員應迴避服務於同機構之參賽者,依作品評分排序及評分分數決定名次及得獎作品
3. 得獎名單於複審當日公佈,並於次年度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中頒獎表揚。
八、 獎勵辦法:
本競賽設有金獎、銀獎、銅獎、佳作獎及潛力獎若干名,若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獎項 名額 獎勵
金 獎 1 每案頒發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及每位作者獎狀乙只
銀 獎 1 每案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5仟元整,及每位作者獎狀乙只
銅 獎 1 每案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及每位作者獎狀乙只
佳作獎 5 每案頒發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及每位作者獎狀乙只
潛力獎 5 每位作者各頒發獎狀乙只
九、  競賽時程:依本會公告之競賽函文規定時程辦理。
十、   注意事項:
(一) 每件參賽作品須從未公開發表或未曾獲得國內外競賽獎項(所屬服務機構內部競賽除外)之原創創作,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二) 參賽者以報名表登記名字順序第一人為指定授權代表人,有權代表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報名的所有成員,請自行分配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本會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三) 資料繳交至本會後,恕不接受人員更改及資料抽換。
(四)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五)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六) 得獎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七) 個人資料保護法聲明:參加本競賽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僅限於本活動公告(通知)、獎項寄送及主辦單位辦理成果發表等相關活動之用。
(八)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並完全同意遵守本要點的各項內容與規定,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活動網頁。
(九) 本活動如遇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或特殊情事,主辦單位保留更改相關內容之權利,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十) 本辦法及相關附表之內容均構成雙方法律上之約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4/2/26 下午 0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