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任務
一、 發展災難救護因應架構及處理指引。
二、 界定災難護理核心能力及培育課程標準。
三、 提升災難護理專業知能。
四、 推動災難護理實務之探討與研究。
五、 強化與國內外災難救護相關組織之交流與合作。
六、 參與災難救護相關法規政策之研擬。
七、 辦理其他災難護理相關事務。
本委員會設置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ㄧ人,委員十一至十五人,其中ㄧ人兼執行委員;由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之,其任期與當屆理、監事任期相同,連聘得連任。
委員會名單
主 任  委 員: 陳淑賢
副主任委員: 賴甫誌
執 行  委 員: 邱存梅
委   員: 王淑芳、何岱爭、李春蘭、李雅欣、沈永釗、林孝慧、林俊璋、凃炳旭、翁悅芳、張麗春、
陳律言、彭文珍、黃美琴、楊嘉禎
   
專業新知
災難護理定義
災難護理的角色功能
臺灣災難護理架構
災難護理教育內容與策略
ICN災難護理核心能力
工作成果及相關檔案
最後更新日期:2024/4/23 上午 11: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