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行政委員會
委員會任務
一、 探討護理行政相關議題,提出立場聲明或政策倡議。
二、 界定NPGY核心能力及培育課程。
三、 提升護理行政主管領導管理專業知能。
四、 推展基層護理人員專業能力進階制度。
五、 促進與國內外相關機構、團體之合作與交流。
六、 辦理其他護理行政相關事務。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一人,委員十七至十九人,其中一人兼執行委員;由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之,其任期與當屆理、監事任期相同,連聘得連任。 
委員會名單
主 任  委 員: 周繡玲
副主任委員: 余文彬
執 行  委 員: 陳麗珍
委   員:

任秀如、李惠珍、周嫚君、洪世欣、胡靜文、
張嘉蘋、許麗玉、鈕淑芬、黃麗華、楊美紅、
廖玉美、劉錦茹、歐惠容、蔡衣帆、蔡岑瑋、
蔡玟純、賴妃珍、鍾惠君、陳淑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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