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12 本會消息
本會受理111學年助學金申請(限校方推薦),並請於8月31日前完成歷年得主畢業後就業狀況回覆表

一、為補助特殊境遇之護理學生,激發向上精神,使其順利完成學業,本會自民國102年起辦理助學金申請作業,相關說明如下:
(一)受理日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申請、資料不齊全或內容未完備者,恕不受理
(二)助學金金額:一學年補助每名新台幣5~6萬元。
(三)申請資格:
1.全國大專院校護理科系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進修或研究生),且助學金發放日仍在學者。
2.持有鄉鎮市區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或導師推薦信者。
3.在學平均學業成績(含申請年度前一學期)應達70分以上、操行75分或乙等以上。
(四)申請方式:
1.由校方推薦(不受理學生自行申請),每校限一名,申請表填妥交由學校承辦單位辦理。
2.學校承辦人員審核申請資料備齊後,將資料寄送至本會審理。
(五)通過名單:本會將於11月下旬公告通過名單,並發函通知學校;通過助學金遴選之學生,須於核發助學金時辦理入會。

二、依據本會助學金申請辦法第七條規定:凡領取本會助學金者,其畢業後之就業狀況由推薦單位造冊報請本會備查。敬請於8月31日前以E-mail或傳真交回「助學金得主就業狀況回覆表」,以利本會評估成效。

承辦人:林莉萍(02)27552291分機31